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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10-28 作者: 华体会体育首页登录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3,10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0,181,184.4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主营业务为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产品有不同系列的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光刻胶去除剂,主要使用在于集成电路制造和先进封装领域。公司成功打破了国外厂商对集成电路领域化学机械抛光液的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使中国在该领域拥有了自主供应能力。公司化学机械抛光液已在130-14nm技术节点实现规模化销售,主要使用在于国内8英寸和12英寸主流晶圆产线nm技术节点产品正在研发中。

  公司产品有不同系列的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光刻胶去除剂,主要使用在于集成电路制造和先进封装领域。根据抛光对象不同,公司化学机械抛光液包括铜及铜阻挡层系列、其他系列等系列新产品;根据光刻胶下游应用领域不相同,公司光刻胶去除剂包括集成电路制造用、晶圆级封装用、LED/OLED用等系列产品。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和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并制定了《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流程》、《供应灾难恢复程序》等标准作业程序。

  ①研发技术部提出材料开发需求,采购部负责开发供应商,并由供应商管理小组负责材料评估、供应商认证、审核、导入及批准为公司合格供应商,采购部负责建立并维护《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供应商管理小组由采购部、技术研发部、质量部、生产运行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②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按公司审批政策得到合适的批准后提交采购部,采购部负责管理订单执行,质量部负责采购来料检验管理,仓库负责采购入库管理。

  ③采购部按照采购合同/订单,获取发票,并整理入库及验收等付款凭证提交财务部申请付款并得到审批。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晶圆级封装用光刻胶去除剂和LED/OLED用光刻胶去除剂存在委托外协供应商生产的情形,即公司与外协供应商签署协议,外协供应商严格按公司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公司所有的产品配方、生产的基本工艺、任何发明、设计、技术信息、技术、专有技术或者由公司依协议授权外协供应商使用的商标、商业机密及其他知识产权属于公司单独所有。公司的外协采购主要流程如下:

  公司以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为主,形成了科研、生产、市场一体化的自主创新机制。同时,公司与高校、客户等外部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合作研发。由于从开始研发到实现规模化销售要比较长的时间,公司与技术领先的客户合作开发,有助于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并为其开发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公司制定了《研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研发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涵盖研发计划、研发立项、研发过程跟进和费用核算管理、专利申请和取得等环节。公司产品研制及产业化的一般路径最重要的包含项目论证、研发Alpha送样、Beta送样试生产、商业化(规模化生产)、持续改进等五个阶段。

  公司在产品设计及研发前期,即投入大量资源与下游客户进行技术、品质、性能交流。当产品通过客户评价和测试后,生产运行部在接到来自销售部的客户订单后,依照订单制订量产计划。具体而言,生产运营部每年组织各有关部门,根据排产计划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并进行集体评审,确定每月存货存量,以确保生产计划满足销售合同以及生产产能的要求;生产运营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各产品线负责人召开生产调度会,对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做评审,以确保充分沟通可能会影响生产计划变更的各种各样的因素,及时作出调整生产计划(如及时关闭停工订单),以确保计划调整的及时性及有效性。

  公司已经掌握了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光刻胶去除剂生产中的核心技术,通过合理调配机器设备和生产资源组织生产。

  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集成电路制造和先进封装领域,销售主要是采用直接面对计算机显示终端的直销模式,即公司在通过下游客户认证后,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按要求直接向客户发货。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全球市场,已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建立经销渠道。

  公司主营业务为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产品有不同系列的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光刻胶去除剂,主要使用在于集成电路制造和先进封装领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一一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集成电路产业按照摩尔定律持续发展,制程节点不断缩小。芯片的制程就是用来表征集成电路尺寸大小的一个参数,随着摩尔定律的发展,集成电路制程节点从1971年10微米一直发展到现在的10纳米、7纳米、5纳米。

  逻辑芯片方面,各晶圆制造厂商的市场地位基本由其最先进制程节点所决定。从逻辑芯片制造最先进的技术节点来看,目前台积电处于绝对领头羊。中芯国际是中国内地技术最全面、配套最完善、顶级规模、跨国经营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目前14nm工艺制程芯片已经实现量产,12nm的工艺开发也取得突破。公司化学机械抛光液已在130-14nm技术节点实现规模化销售,主要使用在于国内8英寸和12英寸主流晶圆产线nm技术节点产品正在研发中。报告期内,中芯国际、台积电均为公司重要客户。

  存储芯片方面,以NAND为例,2017年三星、东芝/西数、镁光、SK海力士、英特尔合计占据全球约99%的NAND市场占有率。由于平面微缩极限的到来,NAND存储芯片转向3D结构发展。长江存储(YMTC)2018年发布突破性技术XtackingTM,该技术将为3D NAND闪存带来前所未有的I/O高性能、更高的存储密度以及更短的产品上市周期。长江存储已成功将XtackingTM技术应用于其第二代3D NAND产品的开发,该产品已确定进入量产阶段,长江存储也已成为公司重要客户。

  先进封装领域,技术获得空前发展。根据《中国电子报》,随着半导体技术不断演进,进入“超越摩尔”时代,半导体大厂的发展重点逐渐从过去着力于晶圆制造工艺技术节点的推进,转向系统级设计制造封装技术的创新。根据Yole,包括台积电、武汉新芯、联电和中芯国际在内的单纯代工厂正在涉足高端封装业务,为其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像日月光、艾克尔、长电科技、硅品等封测厂商正以相当可观的投入开发先进的晶圆级和3D IC封装产能,以支持尺寸和密度方面的需求。日月光、艾克尔、长电科技、硅品等全球领先的封测厂商均为公司客户。

  尽管摩尔定律在不断被挑战,集成电路制造技术仍然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被更新并向更先进的技术推进,化学机械抛光技术也不例外,这就对CMP工艺使用的关键材料(即化学机械抛光材料,最重要的包含化学机械抛光液和抛光垫)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大多数表现在“难”、“专”、“多”三个方面:

  (1)“难”。集成电路产业能够延续摩尔定律持续不断的发展,离不开半导体材料性能的改善和新材料的应用。为了更好的提高集成电路的性能,集成电路制造商逐步增加每块集成电路上电子元器件与布线层的数量和密度,这增加了集成电路的复杂性和对CMP抛光材料的相关需求。在“难”方面,在从微米到纳米级别的器件线路上,对不一样的材料的去除速率、选择比及表面粗糙度和缺陷都要求精准至纳米乃至埃(分子级)。如此精准的控制需要通过精制、客制抛光液在宏观的抛光机台和抛光垫的作用下完成,这些高难工艺对抛光材料的性能提出了极大的挑战。随技术节点的推进,在14纳米、10纳米、7纳米、5纳米等更先进的制程节点,CMP工艺将面临各种高难度的挑战,对抛光材料尤其是抛光液将提出前所未有的高难度技术要求。

  (2)“专”。在逻辑芯片、存储芯片等集成电路技术不断推进过程中,对抛光材料的需求出现了“专”的趋势和特征,客户和供应商联合开发成为成功的先决条件。即使是同一技术节点,不一样的客户的集成技术不同,对抛光材料的需求也不同。

  (3)“多”。在集成电路技术不断推进过程中,必然出现多种新技术和新衬底材料,这些新技术和新衬底材料对抛光工艺材料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随着集成电路技术的进步和对集成电路性能要求的增加,下游客户在制作的完整过程中使用CMP工艺的集成电路比例在持续不断的增加,对CMP材料种类和用量的需求也在增加。更先进的逻辑芯片工艺可能会要求抛光新的材料,为CMP抛光材料带来了更多的增长机会,比如14纳米以下逻辑芯片工艺要求的关键CMP工艺将达到20步以上,使用的抛光液将从90纳米的五六种抛光液增加到二十种以上,种类和用量迅速增长;7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工艺中CMP抛光步骤甚至有可能达到30步,使用的抛光液种类接近三十种。同样地,存储芯片由2D NAND向3D NAND技术变革,也会使CMP抛光步骤数近乎翻倍。

  光刻胶去除涉及表面科学、流体力学、电化学、材料化学、纳米科学等交叉学科。在产品配方方面,公司研发人员基于对光刻胶残留物成分、基材特性、颗粒控制等方面的理解,通过反复、大量的实验、测试、检验分析等流程确定产品配方,并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加以保护。在生产工艺流程方面,需要对产品配方中各种组分的加料方式、加料顺序、加料速度、加料时间,混合方式、混合时间、混合速度、混合强度,过滤时间、过滤方式、过滤速度、过滤器型号等进行充分研究,形成公司技术秘密予以保护。特别是集成电路领域高端光刻胶去除剂,鉴于其图形尺寸只有纳米级,对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流程控制要求更高,目前国内仅有极少数供应商具有供应能力。

  公司成功打破了国外厂商对集成电路领域化学机械抛光液的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使中国在该领域拥有了自主供应能力。公司经过多年以来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品牌建设,凭借扎实的研发实力及成本、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在半导体材料行业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报告期及过去的几年内,手机和个人电脑仍是芯片业的最大市场。而其他新兴应用领域,比如汽车电子、物联网、可穿戴设备、云计算、大数据、新能源、医疗电子和安防电子等也有了积极的发展。

  在未来的几年,预计5G通信、人工智能、宽禁带半导体等应用领域会有积极的增长。尤其是5G通信市场,预计在未来的几年会因为终端和基站的快速地增长,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由于这类芯片对性能和尺寸的高要求,对材料和设备产业的产品和市场都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小芯片(chiplet)技术也是未来发展的热点,这一新兴高端集成封装技术将对芯片产业产生重大的影响,而这一技术的实施也将使化学机械抛光成为高端封装的重要工艺之一。而宽禁带半导体也在电动汽车、射频和电力电子方面有很好的发展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41.0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4.6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45%。

  本公司根据财会 [2019] 6号和财会 [2019] 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 (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实物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 (2) 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及 (3) 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实物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实物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实物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实物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实物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Shumin Wang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总经理根据2019年工作情况,编写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2019年度工作的主要方面做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发展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企业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的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相关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别的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的利用专业相关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的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企业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9,119.89万元,较年初增长128.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8,756.96万元,较年初增加155.9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41.0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4.6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45%。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综合分析集成电路行业受宏观经济景气度、下游市场及终端消费需求波动的影响,结合2019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0年度公司保持现有毛利率的情况下稳步提升业绩水平。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3,10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0,181,184.4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和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011)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本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对企业独立董事2020年的津贴为9万元整(含税)/年,于2020年5月起按月平均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考核和2020年度薪酬调整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核定结论,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考核和2020年度薪酬标准。董事长Shumin Wang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加强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董事会同意提名Shumin Wang女士、朱沛文先生、Chris Chang Yu先生、陈大同先生、杨磊先生、郝一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决定提名张天西先生、李华女士、任亦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16)

  Shumin Wang女士,1964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莱斯大学材料化学专业博士学历,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EMBA,入选“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历任美国莱斯大学材料化学博士后,美国休斯顿大学材料化学博士后,美国IBM公司研发总部研究员,Cabot Microelectronics科学家、项目经理、亚洲首席技术官。2004年9月至今历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11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董事;2006年2月至2017年6月历任安集有限(公司前身)董事、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台湾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朱沛文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与国际关系学士,美国纽约大学法学博士。历任Justice Fellowship特别助理,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美国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现任Trident Pacific Investment Fund 执行董事。

  Chris Chang Yu先生,1958年出生,美国国籍,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物理专业博士学历。历任Micron Technologies 高级工程师,Motorola Corporation高级工程师,Rockwell International 研发小组组长,作为Cabot Microelectronics创始团队,任职研发经理、研发副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研发处处长,现任安派科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6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董事;2004年9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06年2月至2017年6月历任安集有限(公司前身)董事长兼总裁、董事兼总裁、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大同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半导体器件及物理专业博士学历。历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博士后,美国斯坦福大学博士后,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高级工程师,Omni Vision共同创始人、技术副总裁,展讯通信有限公司共同创始人、首席技术官,北极光创投投资合伙人,现任北京清石华山资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和董事总经理,璞华资本、元禾璞华合伙人、投委会主席。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磊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化学专业博士学历。历任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全球副董事,VantagePoint Venture Partners董事,现任极地晨光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2017年6月任安集有限(公司前身)董事;2011年6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郝一阳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外国语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历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投资三部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安集有限(公司前身)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天西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博士学历。历任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会计学院院长;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会计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华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历。历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律师,清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律师,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总经理助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管委会副主任。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亦樵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瑞士IMD商学院MBA。历任麦肯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高级项目经理,CV Starr(上海)副董事,花旗银行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董事,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开翼投资管理南通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现任CDH Investment Advisory Private Limited董事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吉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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